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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南县拘留所“三步走”成功化解一起违法上访类矛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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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1-26 19:27:41

         近年来,甘南县拘留所立足于服务民生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工作方针,充分发挥监所独特职能和阵地优势,主动联合社区等帮扶机构,借助群众纠纷群众解决的优势,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,有效防止被拘留人员期满“带病”出所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、法治效应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。

 

20241024日,甘南县拘留所收拘一名女性被拘留人(李某华,甘南县甘南镇居民),该人于202476日,李某华因法院执行问题,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。经了解,李某华因与庞某梅民间借贷5万元一事,甘南县法院已经做出判决,但是庞某梅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十一年,涉及人数众多,庞某梅无偿还能力,所以法院无法执行,但是李某华执意上访,意图给政府施加压力。以期达到个人目的。李某华因扰乱单位秩序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10日。

李某华入所后李某情绪波动较大,明显有闹监行为,所长孔德福了解情况后立即行动起来,先是询问李某家中是否有实际困难我们可以予以帮助,李某称夫妻二人都是下岗职工,二人均是打零工生活,育有一子,29岁,在外地打工,尚未成家,家中现有年迈父母,单独在家她十分担心。所长孔德福利用“三步走”工作法化解此次违法上访类矛盾。先是从在拘人员李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出发解决在拘人员实际困难。所长孔德福立即联系该人社区网格员,与网格员对接,网格员入户了解情况后对李某的父母予以了生活上的帮助,此举一方面解决了李某的实际困难,另一方面消除了焦虑情绪。再是从法律方面引领在拘人员走出迷途。所长孔德福询问李某内心诉求并进行细心教育,结合法律法规讲解所长给李某耐心的讲解相关法律知识,尤其是信访条例,法院执行的有关法律常识,使李某认识到依法办事的重要性,尤其是李某华咨询她的信访行为是否会影响到他的儿子,说明李某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家里人带来负面影响,于是因势利导,李某明白了自己的行为属于无理访。最后从亲情感化入手使在拘人员敞开心扉。拘留期间李某腹部不适,管教员把情况反映给女民警,女民警亲自到拘室询问,并且送上热水,李某很是感激。最后亲情情感化教育,民警提前跟她儿子通电话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让她儿子做李某华的思想工作。通话过程之中,李某诉说在拘留所的生活状况,李某的儿子告诉他,要服从管理,不要再越级上访,有事通过正规渠道,哪里呆着都不如自己家里好,李某华感受到亲情的温暖,留下感动的热泪,亲情的力量使得李某华进一步更加认识的自己行为的错误,便签下息访罢访承诺书。

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任重而道远,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,积累了一些经验,但与新形势下的公安监管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。下一步,甘南县拘留所将从以下几点继续扎实开展矛盾化解工作:一是坚持以人为本,真情感化。继续坚持教育感化相结合,所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,有效减少重复违法率,提升教育转化成果。二是抓实事重回访,警民联动促和谐。对矛盾化解对象进行跟踪回访,对拘留期内未能化解的对象持续开展所外化解,对可能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的及时反馈社区和辖区派出所。三是强化法制教育,灌输守法观念。帮助在拘人员深入剖析违法事实,反省违法行为的危害,多引导在拘人员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正确观念,最终达到知错、认错、改错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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